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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著作權法 第 80-1 條

  1. 1.著作權人所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不得移除或變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行為時之技術限制,移除或變更著作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即不能合法利用該著作。 二、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其轉換技術上必要之移除或變更。
  2. 2.明知著作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業經非法移除或變更者,不得散布或意圖散布而輸入或持有該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亦不得公開播送、公開演出或公開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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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著作權法第80條之1禁止移除或變更著作權人標示的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明知遭非法移除仍散布者同罰,違反依第96條之1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25萬元罰金。

Q · 合法買到的檔案,把浮水印或作者資訊拔掉會犯法嗎?

依著作權法第80條之1第一項,著作權人所標示的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如浮水印、metadata、版權宣告)不得擅自移除或變更,即使你合法取得該著作也一樣。違反者依第96條之1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二萬元至二十五萬元罰金。但因技術限制或系統轉換之必要而移除者,依但書不在此限。

白話解讀

攝影師照片角落的浮水印、音樂檔裡的作者欄位、PDF metadata 中的版權宣告,這些都有一個法律上的名字叫「權利管理電子資訊」。這條規定了一件多數人不知道的事:就算你合法買到、合法授權使用這份著作,只要你擅自拔掉作者名稱、改掉授權條款、抹掉著作權宣告,你就犯了一個獨立的罪,跟有沒有盜版完全是兩回事。更狠的是第二項:你明知某個檔案的著作權資訊已經被別人偷偷改掉了,你還繼續散布、上架、公開播放,一樣有事。這條在保護一條很細的線:著作權不只是「誰能用」的問題,還有「用的時候能不能看到作者是誰」。小編裁掉浮水印、轉檔時順手清掉 metadata、AI 訓練資料集剝除版權資訊,這些日常動作背後都踩在這條紅線上。違反最高一年有期徒刑,併科最高二十五萬元罰金(著作權法§96-1)。

法律定性

著作權法第80條之1為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保護規定:禁止擅自移除或變更著作權人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並禁止明知資訊已遭非法移除仍散布該著作。其立法源於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著作權條約(WCT)第12條,與一般著作財產權侵害構成各自獨立之違法行為。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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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自己拍的照片,裁掉朋友手機拍進去的浮水印有事嗎?

你拍的是你自己的照片,著作權是你的。朋友手機相機的預設浮水印不是著作權人所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因為朋友不是著作權人,這種浮水印你可以自由裁掉。但如果是你請攝影師拍的商業照片,他嵌入的署名就是本條保護的對象,除非合約另有約定,你不能自己裁掉。

Q2從網路下載圖片裁掉浮水印來做簡報,會有事嗎?

會。不管商業用途還是自用,只要那張圖的著作權人是別人,裁掉浮水印就違反著作權法第80條之1第一項,就算簡報從未公開違反也已成立。若上傳到公開平台,第二項散布要件同時成立,刑責加重。要用圖就付費買有授權的圖庫或用CC0圖片。

Q3明知音樂檔已被剝除著作權資訊,我只是自己聽沒散布,會有事嗎?

單純下載自己聽不罰。第80條之1第二項罰的是散布、意圖散布而輸入或持有、公開播送演出傳輸。但一旦把檔案丟到雲端分享給朋友或公開場合播放,就落入散布或公開傳輸範圍。LINE群組轉傳也算散布,群組成員眾多時實務上會被認定為公眾性質。

Q4著作權法第80條之1是什麼?

保護權利管理電子資訊,禁止擅自移除或變更著作的署名、授權條款、版權宣告,是與盜版獨立的另一條紅線。

Q5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包含哪些?

著作權人標示的浮水印、檔案metadata、PDF版權宣告、音樂檔作者欄位等識別著作與權利歸屬的電子資訊。

Q6第一項和第二項差在哪?

第一項罰自己移除或變更的人;第二項罰明知資訊已遭他人非法移除,仍散布、輸入持有或公開傳輸的下游散布者。

Q7移除浮水印跟侵害著作權差在哪?

侵害著作財產權是盜版本體,移除權利管理資訊是獨立成罪,兩者可同時構成、併合處罰。

Q8第80條之1怎麼主張?

保全原檔與被改檔對照證據→判斷適用第一項或第二項→寄存證信函→於知悉犯人後6個月內提刑事告訴。

Q9違反第80條之1要賠多少?

民事依第90條之3請求損害賠償,刑事依第96條之1處一年以下徒刑或併科2萬至25萬元罰金。

Q10提告要花多少錢與時間?

告訴乃論案件可先以存證信函與和解處理,刑事告訴期間為知悉犯人後6個月,民事賠償時效2年。

Q11怎麼證明對方移除了權利管理資訊?

保存原始檔的浮水印、EXIF、metadata與被竄改檔的對照,必要時公證;第二項另需證明對方明知。

Q12第80條之1 vs 第80條之2差在哪?

80-1保護的是作者身分資訊(浮水印、metadata),80-2保護的是技術鎖(DRM、防盜拷),客體不同但罰則同條。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著作権法 第113条第8項(権利管理情報の改変等のみなし侵害)+第2条第1項第21号(権利管理情報の定義)
🇰🇷 韓國저작권법 제104조의3(권리관리정보의 제거·변경 등의 금지)
🇨🇳 中國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49条(权利管理信息保护)
🇩🇪 德國§ 95c UrhG(Schutz der zur Rechtewahrnehmung erforderlichen Informationen)
🇫🇷 法國Cod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Article L331-11(information électronique sur le régime des droits)+ L335-3-2(sanction pénale)
🇺🇸 美國17 U.S.C. § 1202(Integrity of Copyrigh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DM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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