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 82-2 條
- 1.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 2.前項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具有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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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著作權法第82條之2規定,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不得再就同一事件起訴、告訴或自訴;民事調解與確定判決同效力,刑事金錢給付調解具執行名義。
Q · 經法院核定的調解書,效力跟判決一樣嗎?
依著作權法第82條之2,經法院核定的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當事人不得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一事不再理);經核定的刑事調解,若以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調解書本身即為執行名義。對方賴帳時可持調解書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無須另行訴訟。
白話解讀
手上這份經法院核定的調解書,在法律效力上等於什麼?答案可能會讓你重新認識調解這件事。民事調解經法院核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刑事調解如果是金錢或有價證券的給付,調解書本身就是執行名義。翻譯成白話:對方賴帳,你不需要再打一場官司,拿著這份文件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銀行帳戶、薪資、動產都可以被扣押。而且當事人不能就同一件事再提起訴、告訴或自訴,這叫『一事不再理』。調解看起來比訴訟溫和,但經核定後的調解書,跟你辛苦打三審拿到的勝訴判決書是同一個等級的武器。
法律定性
著作權法第82條之2規範著作權爭議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的法律效力:產生「一事不再理」拘束力,民事調解取得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刑事調解之金錢給付部分取得執行名義地位,使調解結果進入國家強制力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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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調解書可以直接拿去扣對方的薪水嗎?▾
可以。民事調解經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效力,可憑調解書直接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包括對方薪資(每月可扣三分之一)、銀行存款、動產、不動產,無須再提起訴訟。聲請執行時同時提供對方財產清單可加速核准扣押。
Q2調解成立後我後悔了,還能反悔嗎?▾
原則上不行。本條明文一事不再理,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唯一例外是第82條之4: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原因(如被詐欺、脅迫、重大錯誤)時,可於核定送達後30日內向原核定法院提起無效或撤銷之訴,逾期即不可。
Q3刑事調解書可以拿來要錢嗎?▾
可以,但限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具執行名義,可直接執行而不需等刑事判決。若調解內容為登報道歉或不再侵權等非金錢承諾,則不適用執行名義效力。實務上刑事調解應盡量把承諾轉換為金錢給付形式以利執行。
Q4著作權法82條之2是什麼?▾
規範著作權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的效力:一事不再理、民事同確定判決效力、刑事金錢給付具執行名義。
Q5什麼叫一事不再理?▾
同一事件經終局處理後,當事人不得就同一標的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本條於調解核定時發生此效力。
Q6什麼叫執行名義?▾
得據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經核定的調解書即為其一,免再經訴訟。
Q7民事調解和刑事調解核定效力差在哪?▾
民事調解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效力;刑事調解僅金錢、代替物或有價證券給付部分具執行名義。
Q8核定的調解書怎麼聲請強制執行?▾
取得核定調解書正本 → 向債務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法院民事執行處遞狀 → 聲請扣押薪資存款動產。
Q9調解書可以扣對方多少薪水?▾
薪資每月可扣三分之一,另可扣押存款、動產、不動產,依執行標的計算。
Q10聲請強制執行要多少錢?▾
執行費為執行標的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八,由聲請人預納,可向債務人求償。
Q11怎麼證明對方違反調解?▾
保留核定調解書、履行期限證據、對方未付款或再侵權的事證(匯款紀錄、網站截圖)。
Q12調解核定 vs 確定判決差在哪?▾
民事調解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效力,但取得更快(無須歷經審級),救濟僅限82-4撤銷之訴。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mediation_ratified | ordinary_litigation |
|---|---|---|
| 再行爭訟 | 禁止(一事不再理) | 敗訴方可上訴 |
| 取得時間 | 調解成立+法院核定即生效 | 需歷經審級至確定 |
| 執行名義 | 核定後直接取得 | 判決確定後取得 |
| 救濟途徑 | 限第82條之4撤銷之訴(30日) | 上訴、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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