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著作權法82-2

快速跳轉
  1. 1.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2. 2.前項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具有執行名義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著作權法第82條之2規定,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不得再就同一事件起訴、告訴或自訴;民事調解與確定判決同效力,刑事金錢給付調解具執行名義。

Q · 經法院核定的調解書,效力跟判決一樣嗎?

一樣。民事調解核定後等同確定判決

依著作權法第82條之2,經法院核定的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當事人不得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一事不再理);經核定的刑事調解,若以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調解書本身即為執行名義。對方賴帳時可持調解書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無須另行訴訟。

白話解讀

手上這份經法院核定的調解書,在法律效力上等於什麼?答案可能會讓你重新認識調解這件事。民事調解經法院核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刑事調解如果是金錢或有價證券的給付,調解書本身就是執行名義。翻譯成白話:對方賴帳,你不需要再打一場官司,拿著這份文件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銀行帳戶、薪資、動產都可以被扣押。而且當事人不能就同一件事再提起訴、告訴或自訴,這叫『一事不再理』。調解看起來比訴訟溫和,但經核定後的調解書,跟你辛苦打三審拿到的勝訴判決書是同一個等級的武器。

法律定性

著作權法第82條之2規範著作權爭議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的法律效力:產生「一事不再理」拘束力,民事調解取得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刑事調解之金錢給付部分取得執行名義地位,使調解結果進入國家強制力保護範圍。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調解書可以直接拿去扣對方的薪水嗎?

可以。民事調解經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效力,可憑調解書直接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包括對方薪資(每月可扣三分之一)、銀行存款、動產、不動產,無須再提起訴訟。聲請執行時同時提供對方財產清單可加速核准扣押。

Q2調解成立後我後悔了,還能反悔嗎?

原則上不行。本條明文一事不再理,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唯一例外是第82條之4: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原因(如被詐欺、脅迫、重大錯誤)時,可於核定送達後30日內向原核定法院提起無效或撤銷之訴,逾期即不可。

Q3刑事調解書可以拿來要錢嗎?

可以,但限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具執行名義,可直接執行而不需等刑事判決。若調解內容為登報道歉或不再侵權等非金錢承諾,則不適用執行名義效力。實務上刑事調解應盡量把承諾轉換為金錢給付形式以利執行。

Q4著作權法82條之2是什麼?

規範著作權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的效力:一事不再理、民事同確定判決效力、刑事金錢給付具執行名義。

Q5什麼叫一事不再理?

同一事件經終局處理後,當事人不得就同一標的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本條於調解核定時發生此效力。

Q6什麼叫執行名義?

得據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經核定的調解書即為其一,免再經訴訟。

Q7民事調解和刑事調解核定效力差在哪?

民事調解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效力;刑事調解僅金錢、代替物或有價證券給付部分具執行名義。

Q8核定的調解書怎麼聲請強制執行?

取得核定調解書正本 → 向債務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法院民事執行處遞狀 → 聲請扣押薪資存款動產。

Q9調解書可以扣對方多少薪水?

薪資每月可扣三分之一,另可扣押存款、動產、不動產,依執行標的計算。

Q10聲請強制執行要多少錢?

執行費為執行標的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八,由聲請人預納,可向債務人求償。

Q11怎麼證明對方違反調解?

保留核定調解書、履行期限證據、對方未付款或再侵權的事證(匯款紀錄、網站截圖)。

Q12調解核定 vs 確定判決差在哪?

民事調解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效力,但取得更快(無須歷經審級),救濟僅限82-4撤銷之訴。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mediation_ratifiedordinary_litigation
再行爭訟禁止(一事不再理)敗訴方可上訴
取得時間調解成立+法院核定即生效需歷經審級至確定
執行名義核定後直接取得判決確定後取得
救濟途徑限第82條之4撤銷之訴(30日)上訴、再審

mediation_ratified

再行爭訟
禁止(一事不再理)
取得時間
調解成立+法院核定即生效
執行名義
核定後直接取得
救濟途徑
限第82條之4撤銷之訴(30日)

ordinary_litigation

再行爭訟
敗訴方可上訴
取得時間
需歷經審級至確定
執行名義
判決確定後取得
救濟途徑
上訴、再審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民事調停法 第16条(調停成立の効力=裁判上の和解と同一の効力)
韓國민사조정법 제29조(조정의 효력 — 재판상 화해와 동일한 효력)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33条(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民事诉讼法 司法确认程序
德國§ 794 Abs. 1 Nr. 1 ZPO(gerichtlicher Vergleich als Vollstreckungstitel)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icle 1565(homologation de l'accord issu de la médiation)
美國Uniform Mediation Act + settlement agreement entered as consent judgment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1

(0920606 增訂)

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前項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具有執行名義。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按著作權爭議案件具高度專業性,主管機關之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均為專業人員所組成,其調解除可免除雙方當事人訴訟程序之勞費,並可紓減司法機關案件負荷,現行條文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雖亦有調解之規定,惟以其僅具有民法上和解之效果,故無法獲得重視,徒增各方訟累,爰參考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二十四條,於第一項規定,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並於第二項規定經法院核定之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其調解書並具有執行名義。

  • 核定名詞
  • 再行起訴名詞
  • 告訴名詞
  • 確定判決名詞
  • 刑事調解名詞
  • 執行名義名詞
(0920606 增訂)

一、本條新增。   二、按著作權爭議案件具高度專業性,主管機關之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均為專業人員所組成,其調解除可免除雙方當事人訴訟程序之勞費,並可紓減司法機關案件負荷,現行條文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雖亦有調解之規定,惟以其僅具有民法上和解之效果,故無法獲得重視,徒增各方訟累,爰參考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二十四條,於第一項規定,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並於第二項規定經法院核定之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其調解書並具有執行名義。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著作權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著作權法第 82-2 條規定:「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前項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著作權法第 8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著作權法第 82-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