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 96-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本章科罰金時,應審酌犯人之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如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時,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著作權法 第96-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最新筆記
wei1217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酌量加重。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