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師公會應訂立章程,報請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章程變更時,亦同。
根據《專利師法》第21條,專利師公會應制定章程並向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如果專利師公會需要修改章程,也需要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並備案。 參考資料:專利師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01)
專利師公會應訂立章程,報請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章程變更時,亦同。
立法理由專利師公會之成立及運作以章程為據,且其屬於人民團體,爰參考律師法第十五條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管理法規之立法例,規定專利師公會之章程及申報備查之相關程序。
專利師公會之成立及運作以章程為據,且其屬於人民團體,爰參考律師法第十五條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管理法規之立法例,規定專利師公會之章程及申報備查之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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