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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專利師公會之決議或其行為,違反法令或該公會章程者,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為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撤銷其決議。 三、撤免其理事、監事。 四、限期整理。
  2.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處分,主管機關亦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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