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395 條於 2001 年刪除,原規定公司對外文件應標明登記執照號碼,因第 393 條線上查閱制度取代而廢止。
Q · 公司法第 395 條還存在嗎?現在公司對外文件還要寫登記執照號碼嗎?
已 2001 年刪除,改第 393 條線上查
公司法第 395 條已於 2001 年 11 月 12 日修正公布時刪除。原條文要求公司對外文件應標明登記執照號碼,目的是讓交易對象辨識公司合法性。立法者刪除理由是第 393 條已開放公司登記事項線上查閱,任何人都能即時透過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確認公司是否存在,強制標明執照號碼的紙本義務失去意義。現行實務上,公司對外文件標示統一編號是商業慣例,但已非法律強制義務。
這條過去要求公司對外文件必須標明登記執照號碼,目的是讓交易對象能辨識公司是否合法登記。民國90年刪除,理由是第393條已開放公司登記事項線上查閱,任何人都能即時確認公司是否存在,強制標明執照號碼的規定失去意義。
公司法第 395 條為已廢止之公司對外文件揭露義務條文,1966 年訂定、2001 年刪除。原規範公司於對外文件、廣告、招牌等場合應標明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執照號碼,作為交易相對人辨識公司合法登記之依據。立法目的為商業透明度與交易安全,刪除後此功能由第 393 條登記事項線上公示制度承接。
公司法第 395 條為已廢止之歷史條文,1966 年訂定、2001 年刪除。原規範公司於對外文件、廣告、招牌等場合應標明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執照號碼,作為交易相對人辨識公司合法登記之依據。
立法者於 2001 年刪除本條,理由是公司法第 393 條已開放公司登記事項線上查閱,任何人可即時透過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確認公司是否存在,強制標明執照號碼的紙本義務已無保留實益。
法律上已無強制,但實務上多數公司仍會在對外文件標示統一編號方便客戶查驗。要看 3 件事:對方是否為公司組織、是否需要報稅扣抵、是否需要交叉驗證合法性。實務提示:對方拒絕提供統編或統編查不到資料,應立刻提高警覺。
進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findbiz.nat.gov.tw),輸入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即可查詢。系統會顯示公司核准設立日期、代表人、所營事業、實收資本額、公司狀態(核准設立 / 解散 / 撤銷)。實務提示:若公司狀態顯示為解散或撤銷,該公司已無營業資格,與其往來風險極高。
指主管機關核發公司設立登記時的證明文件編號,作為公司法人身份識別碼,與財政部統一編號不同。
第 393 條是取代本條的線上公示制度,紙本強制標示義務升級為登記事項線上即時查閱。
法律無強制義務,但商業慣例多標統一編號方便客戶查驗合法性。
統編輸入查詢系統,若無資料或顯示已解散撤銷,該公司不再具營業資格。
獨資商號可能只有商業統一編號而無公司登記,需個別查證;完全無編號的「公司」應提高警覺。
第 395 條是已廢止紙本強制標示義務,第 393 條是現行線上公示制度,立法目的相同但執行方式典範轉移。
公司法管股份/有限/兩合/無限公司,商業登記法管獨資與合夥商號,登記主管機關與揭露範圍不同。
德國至今仍強制商務信函標示完整登記資訊(公司名/登記法院/登記號碼/代表人),台灣 2001 年已廢止紙本義務改採線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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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外文件,應標明其登記執照之號數。
(刪除)
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 二、依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公司登記事項任何人均得上網查閱或下載,足以迅速辨明是否為登記公司或虛設情形,本條規定限制公司對外文件應標明登記執照之號數,已無保留之實益,爰予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公司對外文件,應標明其登記執照之號數。
一、本條刪除。 二、依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公司登記事項任何人均得上網查閱或下載,足以迅速辨明是否為登記公司或虛設情形,本條規定限制公司對外文件應標明登記執照之號數,已無保留之實益,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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