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 第 28-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綜合損益表係反映商業報導期間之經營績效,其要素如下: 一、收益: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增加,以資產流入、增值或負債減少等方式增加權益。但不含業主投資而增加之權益。 二、費損: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減少,以資產流出、消耗或負債增加等方式減少權益。但不含分配給業主而減少之權益。
綜合損益表係反映商業報導期間之經營績效,其要素如下: 一、收益: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增加,以資產流入、增值或負債減少等方式增加權益。但不含業主投資而增加之權益。 二、費損: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減少,以資產流出、消耗或負債增加等方式減少權益。但不含分配給業主而減少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