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戲場申請設立時,其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營業場所位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 二、營業場所建築物之構造、設備,應符合建築法令之規定。 三、營業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消防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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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遊戲場申請設立時,其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營業場所位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 二、營業場所建築物之構造、設備,應符合建築法令之規定。 三、營業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消防法令之規定。
立法理由由於電子遊戲場業其營業場所之公共安全攸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爰訂本條明示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都計、建管、消防等法令規定。
由於電子遊戲場業其營業場所之公共安全攸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爰訂本條明示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都計、建管、消防等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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