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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符合性聲明之商品,其試驗應向標準檢驗局或其認可之指定試驗室辦理。 商品係由模組化零組件組裝者,如其模組化零組件均為應施檢驗商品且已符合檢驗規定,標準檢驗局得准予該組裝完成之商品免經前項試驗。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第一項明定試驗應向標準檢驗局或其認可之指定檢驗室辦理。 三、對於可自行組裝之商品,如個人電腦,如其模組化零組件亦均為應施檢驗商品,為避免造成重複檢驗,第二項爰規定標準檢驗局得准予該模組化零組件均符合檢驗規定之組裝完成商品免經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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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條新增。 二、第一項明定試驗應向標準檢驗局或其認可之指定檢驗室辦理。 三、對於可自行組裝之商品,如個人電腦,如其模組化零組件亦均為應施檢驗商品,為避免造成重複檢驗,第二項爰規定標準檢驗局得准予該模組化零組件均符合檢驗規定之組裝完成商品免經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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