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檢驗局接受廠商辦理物品試驗或技術服務,應收取試驗費或服務費。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條的具體內容。
標準檢驗局接受廠商辦理物品試驗或技術服務,應收取試驗費或服務費。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規定標準檢驗局接受廠商辦理物品試驗或技術服務,應收取費用。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一、本條新增。 二、規定標準檢驗局接受廠商辦理物品試驗或技術服務,應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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