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 第 60-1 條(水井施工不良之改善義務與強制封閉)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發現水井施工不良,有影響含水層之水質或水量之虞時,得限期命水井所有人改善;逾期未改善或不能改善者,得強制封閉;其費用由水井所有人負擔。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水利法 第60-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