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水利法 第 90 條(辦理水權登記得徵費用)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辦理水權登記,得視實際需要向申請人徵收登記費、水權狀費或臨時用水執照費及履勘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