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排水管理辦法32

快速跳轉

管理機關辦理區域排水設施範圍內之使用許可時,其有關許可事項之審基準、許可期限及其他管理事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準用河川管理辦法有關河川區域許可使用之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排水管理辦法第32條,管理機關辦理區域排水設施範圍內的使用許可時,其審核基準、許可期限及其他管理事項,除了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準用河川管理辦法有關河川區域許可使用的規定辦理。 根據參考資料,排水管理辦法第32條規定了管理機關對區域排水設施範圍內的使用許可的規定。例如,愛河水域的排水設施屬於排水管理辦法的範圍,不屬於河川。根據修正前排水管理辦法第19條,管理機關辦理排水設施範圍內的使用許可時,應準用河川管理辦法有關河川區域許可使用之規定劃定可採區及禁採區,並公告之。

  • 名詞
  • 河川管理辦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排水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排水管理辦法第 32 條規定:「管理機關辦理區域排水設施範圍內之使用許可時,其有關許可事項之審核基準、許可期限及其他管理事項,除…」(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排水管理辦法第 3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