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進行中,出席會務委員對在場人數提出疑問,經查點不足法定數額時,議案不得付表決,但查點前已表決之議案,仍屬有效。
對於臺灣省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第28條,根據該規則,會議進行中若出席人數未達法定數額時,議案不得付表決。但若在此之前已經表決過的議案仍屬有效。這條規則是為了確保議案的有效性,並且防止未達法定出席人數時進行表決。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會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參考資料:臺灣省政府-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在這個情況下,假設會議進行中出席人數不足法定數額,此時若有議案已經表決,根據第28條的規定,這些已經表決的議案仍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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