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 第 11 條
快速跳轉
事業供應用戶天然氣所裝置之管線設備,除第六條至第十條之規定外,不得另行收取費用。
回 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業供應用戶天然氣所裝置之管線設備,除第六條至第十條之規定外,不得另行收取費用。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