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法 第 30 條(申請興建專用鐵路之應備文書)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專用鐵路之興建,應備具左列文書,申請交通部核准立案,發給執照,並轉報行政院備案: 一、申請書。 二、建築理由書及該事業主管機關之同意書。 三、路線實測圖及說明。 四、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估計表。 五、路用資本總額及其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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