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測量,每半公里至少應設水平標點一處,其位置宜接近路線而較偏僻之處,避免移動或挖土填土之影響。
根據鐵路路線測量規則第 73 條,水平測量時,每半公里至少應設水平標點一處。這些標點應該設置在接近路線但相對較偏僻的位置,以避免移動或挖土填土對測量產生影響。 這項法條的依據是台灣鐵路管理局所訂定的《鐵路路線測量規則》。根據這個規則,在進行鐵路路線測量時,必須依照一定的距離設置水平標點,以確保測量的精確度。例如,在鐵路線路線改建或新建時,就需要根據這個法規來進行水平測量,確保鐵路路線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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