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 第 10 條(不適用本法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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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供軍用之道路,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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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路法第10條規定,專供軍用之道路不適用公路法;道路若開放民用通行,即非專供軍用,公路法照樣適用。
Q · 軍營旁邊的路出事,是不是公路法都管不到?
要看是不是「專供軍用」,有開放民用就適用
依公路法第10條,只有「專供軍用」的道路才排除適用,也就是完全封閉、僅供軍方使用的道路。一旦該道路平常開放周邊居民或民用車輛通行,法律上就不屬於專供軍用,公路法的修建、養護、安全與管理責任全部回歸適用。判斷時不看誰興建、誰掛牌管理,而看實際使用狀態是否對外開放。
深度解讀
公路法洋洋灑灑幾十條,管修建、管養護、管收費、管責任,但有一種路它一句話就放手不管:專供軍用的道路。關鍵全在「專供」兩個字。法律排除的是「純粹只給軍方使用」的路,不是「軍方蓋的」或「軍方管的」路。差別在哪?只要一條路同時讓附近居民通行、讓民用車輛進出,它就不再是「專供軍用」,公路法的養護義務、安全與責任規定立刻全部回到這條路上。很多人一看到軍方背景就認定「這是軍方的路,出事找不到人負責」,其實第一步要先確認它到底是不是真的專供軍用。判斷錯了,你可能白白放棄一個本來能主張的權利,也可能找錯該負責的對象。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立法沿革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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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