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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 第 39-1 條

  1. 1.計程車牌照應依照縣、市人口及使用道路面積成長比例發放。
  2. 2.優良駕駛申請個人牌照與通用計程車牌照之發放,不用於前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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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路法第39條之1規定計程車牌照依縣市人口與道路面積成長比例發放(總量管制),但優良駕駛個人牌照與無障礙通用計程車牌照不受此限。

Q · 想開計程車一定要向車行租牌照(靠行)嗎?

依公路法第39條之1第1項,計程車牌照採總量管制,依縣市人口與道路面積成長比例發放,這是靠行制度與牌照高價的根源。但同條第2項替優良駕駛的個人牌照、以及無障礙的通用計程車牌照開了例外,不受總量管制。只要駕駛紀錄符合優良駕駛條件,就有機會申請屬於自己的牌照,不必每月被車行抽成。

白話解讀

計程車牌照在台灣是一種被法律鎖死的稀缺資源,這不是市場自然形成的,是這條法律親手造成的。第一項把牌照總數綁在縣市人口和道路面積的成長比例上,叫做總量管制。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城市的牌照一照難求,進而養出靠行(租用車行的牌照名額)和高價買賣牌照的灰色經濟。但這條法律藏了一道側門:第二項說,優良駕駛申請個人計程車牌照,以及無障礙的通用計程車牌照,不受總量管制限制。意思是,如果你的駕駛紀錄乾淨、符合優良駕駛條件,你有機會繞過那道擠破頭的窄門,拿到屬於自己的牌照,不必每個月把錢交給車行。知道這道側門的駕駛和不知道的駕駛,整個職業生涯的成本差距,可能是幾十萬。

法律定性

公路法第39條之1是計程車牌照發放的總量管制規範:第一項以縣市人口及道路面積成長比例限制牌照總數,第二項則將優良駕駛個人牌照與無障礙通用計程車牌照排除於總量管制之外,構成「原則管制、例外開放」的雙層發照結構。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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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計程車牌照怎麼拿?

一般牌照受總量管制依縣市名額發放,優良駕駛可申請不受管制的個人牌照,無障礙通用計程車牌照亦不受限。

Q2什麼是計程車牌照總量管制?

依公路法第39條之1第1項,牌照數量綁定縣市人口與道路面積成長比例,避免供過於求。

Q3個人計程車牌照誰可以申請?

須符合優良駕駛條件,通常包含執業登記證及一定年限內無肇事與重大違規紀錄。

Q4通用計程車牌照為什麼不受總量管制?

通用計程車即無障礙計程車,法律以例外鼓勵業者投入這種社會需要但成本高的服務。

Q5個人計程車牌照可以隨時申請嗎?

不行,依各縣市主管機關公告的受理期間辦理,名額有限、錯過要等下一輪。

Q6靠行和個人牌照差在哪?

靠行每月被車行抽成且客源易被綁在車行,個人牌照自有自用無抽成但需符合資格。

Q7被駁回個人牌照申請可以救濟嗎?

可。對主管機關駁回不服,得於處分送達次日起30日內提訴願,再循行政訴訟救濟。

Q8Uber 爭議跟這條有關嗎?

有。總量管制讓傳統牌照成稀缺財,Uber 以租賃車繞過牌照管制,正是衝突的法律核心。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靠行個人計程車牌照通用計程車牌照
取得方式向車行租用牌照名額符合優良駕駛資格自行申請投入無障礙車自行申請
是否受總量管制受(牌照本身受管制)不受(第39條之1第2項)不受(第39條之1第2項)
每月成本管理費/抽成數千元無抽成無抽成,常有購車營運補助
資格門檻低,車行條件為主須優良駕駛紀錄須符合無障礙車輛規格
客源歸屬易被綁在車行名下自有自有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特定地域における一般乗用旅客自動車運送事業の適正化及び活性化に関する特別措置法(タクシー適正化・活性化法)+ 道路運送法
🇰🇷 韓國택시운송사업의 발전에 관한 법률(택시발전법) 제10조 등 사업구역별 택시 총량제
🇨🇳 中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出租汽车运力规模数量调控
🇩🇪 德國Personenbeförderungsgesetz (PBefG) § 13 Abs. 4 — Begrenzung der Taxengenehmigungen
🇫🇷 法國Code des transports, art. L3121-1 et s.(licences de taxi / numerus clausus, loi Thévenoud 2014)
🇺🇸 美國無聯邦對應;地方層級如紐約市計程車牌照(taxi medallion)制度(NYC Administrative Code §19-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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