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 第 65 條
- 1.汽車所有人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 2.電車所有人應於申請公路主管機關發給牌照使用前,依交通部所定之金額,投保責任險。
- 3.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及計程車客運業,皆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第三人責任保險;其最低投保金額,由交通部定之。未依規定投保旅客責任保險、第三人責任保險者,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計程車客運業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4.公路主管機關得要求保險人提供前項承保資料傳輸至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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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路法第65條要求客運業投保旅客責任保險與第三人責任保險,未投保者公路客運最高罰50萬、計程車罰3萬。
Q · 搭客運受傷除了強制險還能跟誰要賠償?
依公路法第65條第三項,公路、市區、遊覽車客運業及計程車客運業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外,還必須投保旅客責任保險與第三人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由交通部訂定。被害人事故後可同時向強制險與旅客責任保險兩條管道求償,後者常能補足強制險上限之外的差額。業者未依規定投保,公路、市區、遊覽車客運業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計程車客運業處3千至3萬元罰鍰。
白話解讀
你每天搭的公車、客運、計程車,背後都壓著一條法律義務:業者必須投保旅客責任保險和第三人責任保險,沒保就要被重罰。為什麼這跟你有關?因為當你在客運上受傷,真正讓你拿得到足額賠償的,往往不是業者的口袋,而是這張保單。公路法第65條把不同業者的罰責切得很清楚:公路客運、市區客運、遊覽車客運沒投保,罰十萬到五十萬;計程車沒投保,罰三千到三萬。差距這麼大,反映的是載客量與風險的落差。更重要的是,這層保險是疊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上的額外保障,多數乘客根本不知道自己出事時,背後其實有兩層、甚至三層保險網在接著你。
法律定性
公路法第65條為運輸業強制責任保險的義務性規範:要求汽車所有人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電車所有人領照前投保責任險,並課予公路、市區、遊覽車及計程車客運業投保旅客責任保險與第三人責任保險之義務,違反者依業者類型處以差別化罰鍰,構成公共運輸事故賠償的多層保險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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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搭客運受傷,除了強制險還能跟誰要賠償?▾
可以向業者依法投保的旅客責任保險求償。公路法第65條規定公路客運、市區客運、遊覽車、計程車客運業都必須投保旅客責任保險,這是疊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上的額外保障,賠償上限更高。內行人提示:強制險有給付上限且不含某些項目,旅客責任保險常能補足差額,兩條管道要同時主張,不要只領強制險就以為到頂了。
Q2包遊覽車怎麼確認業者有沒有保險?▾
可以要求業者出示旅客責任保險的投保證明,或向公路主管機關查詢。遊覽車客運業未投保旅客責任保險,依公路法第65條會被處十萬到五十萬罰鍰,正派業者通常都會投保。內行人提示:下訂前一句「請出示責任險證明」,願意出示的才包,這是過濾不合規業者最簡單的方法,事前幾秒鐘省掉事後的求償惡夢。
Q3客運業沒投保旅客責任險罰多少?▾
依公路法第65條第三項,公路、市區、遊覽車客運業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計程車客運業處3千至3萬元罰鍰。差距反映載客量與風險的落差。內行人提示:罰鍰是行政責任,與業者對乘客的民事賠償責任是兩回事,業者被罰不代表你的賠償自動到位,仍要主動向保險人求償。
Q4公路法第65條規定什麼?▾
要求汽車所有人投保強制險、客運業另投保旅客責任險與第三人責任險,違反者依業者類型處罰鍰。
Q5旅客責任保險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差在哪?▾
強制險是最底層基本給付且有上限,旅客責任險疊加其上補足差額,事故後兩層可同時求償。
Q6什麼是第三人責任保險?▾
對運輸事故中非乘客之第三人(如路人、他車)損害提供賠償的保險,與旅客責任險保障對象不同。
Q7電車營運前要先投保嗎?▾
是,電車所有人應於申請發給牌照使用前,依交通部所定金額投保責任險,否則拿不到牌照。
Q8搭客運受傷怎麼求償?▾
確認車輛類別 → 查證業者投保狀況 → 同時向強制險與旅客責任險求償 → 保全醫療與事故證明。
Q9怎麼確認遊覽車業者有沒有投保?▾
下訂前要求業者出示旅客責任險投保證明,或向公路主管機關查詢,願出示者才包。
Q10業者收到未投保罰鍰怎麼救濟?▾
確認所有營運車輛投保有效後續保補正,並於處分書送達後30日內提起訴願爭執。
Q11客運業未投保的罰鍰金額怎麼分?▾
公路、市區、遊覽車客運業10萬至50萬元;計程車客運業3千至3萬元,依載客量與風險分級。
Q12旅客責任險 vs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哪個賠得多?▾
強制險有給付上限,旅客責任險常能補足上限以外差額,兩者互補不互相取代,應同時主張。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業者類型 | 應投保險種 | 未投保罰鍰 |
|---|---|---|
| 公路汽車客運業 | 旅客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 | 10萬至50萬元 |
| 市區汽車客運業 | 旅客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 | 10萬至50萬元 |
| 遊覽車客運業 | 旅客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 | 10萬至50萬元 |
| 計程車客運業 | 旅客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 | 3千至3萬元 |
| 電車所有人 | 責任險(領照前依交通部金額投保) | 不得發給牌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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