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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公路法 第 74 條(涉及刑責時之移送)

依前二條規定之處罰,如有涉及刑責者,並應依法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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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路法第 74 條規定,違反第 72、73 條而涉及刑責者,除行政罰鍰外應依法移送偵辦,行政與刑事兩程序並行不互相抵銷。

Q · 公路設施被我弄壞,已經被罰錢了,還會被移送地檢嗎?

依公路法第 74 條,違反第 72 條(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或第 73 條(擅自於限制通行公路行駛致損壞設施)之處罰,如行為同時涉及刑責,主管機關應依法移送偵辦。這代表行政罰鍰與刑事追訴是兩套獨立程序:繳了罰鍰不代表檢察官不會起訴,被判刑也不代表免除行政責任,兩者目的不同、互不抵銷。

白話解讀

很多人以為被公路機關開罰就是這件事的全部,繳完錢、修完路就翻篇了。這條告訴你一個冷峻的事實:行政罰只是其中一條線,如果你損壞公路設施的行為同時碰到了刑法,這件事會被「移送偵辦」,從一張罰單變成一個刑事案件。一個動作,可能同時觸發行政罰和刑事追訴兩套系統,互不抵銷。你繳了罰鍰,不代表檢察官不會起訴你;你被判刑,也不代表那筆賠償就免了。這條的存在,是把公路設施損壞案件從「機關內部處理」的層級,往上接到「司法偵查」的層級,讓你知道某些行為的後果不是用錢能解決的。

法律定性

公路法第 74 條為程序性銜接規範,規定違反同法第 72 條、第 73 條而應受處罰之行為,若同時涉及刑事責任,主管機關除依法裁處行政罰外,並應將涉刑部分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使行政罰與刑事追訴兩套程序得以並行。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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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路法第74條是什麼?

規定違反第72、73條若涉及刑責,除行政裁罰外應移送偵辦,是行政罰接上刑事追訴的閘門。

Q2被公路機關罰過還會被告嗎?

會。行政罰與刑罰是兩套獨立責任,目的不同,繳了罰鍰不會讓刑事追訴消失。

Q3移送偵辦是不是一定會被判刑?

不是。移送只是交給檢察官調查的起點,仍須審查證據決定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

Q4公路法第74條的「前二條」指哪兩條?

指第72條(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與第73條(擅自於限制通行公路行駛致損壞設施)。

Q5損壞公路設施可能涉及哪些刑責?

常見為刑法第354條毀損罪,若致生公共危險可能觸及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Q6公司被罰,要被移送偵辦的是公司還是個人?

行政裁罰可對法人,但刑事偵辦針對自然人,實際操作或指揮的個人才是刑事被告。

Q7收到移送偵辦公文該怎麼辦?

先別慌,這是調查起點不是定罪;做筆錄前先諮詢律師,並評估修復損害與和解。

Q8行政罰的救濟期限和刑事程序衝突嗎?

兩者獨立計算,訴願仍為處分送達後30日內,不要因忙刑事而錯過行政救濟期限。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行政罰(罰鍰)刑事追訴
處罰目的處罰違反行政管理義務處罰達犯罪程度的行為
處理機關公路主管機關檢察官/法院
對象可對法人或自然人原則針對自然人
是否互相抵銷否,與刑罰並行否,與罰鍰並行
救濟期限處分送達後30日內訴願依刑事程序進行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39条第2項(官吏・公吏の告発義務)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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