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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138 條
未經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者,應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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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很抱歉,我無法找到有關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38 條的資料。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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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者,應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舉發。
很抱歉,我無法找到有關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38 條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