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5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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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隨身攜帶之行李及小件物品,能置於座位下或行李架上而不妨礙其他旅客者,得攜帶上車,並應自行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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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我所瞭解的法規,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58條規定,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及小件物品,只要可以放置在座位下或行李架上,且不會妨礙其他旅客,就可以攜帶上車,但必須自行照料。這項規定符合旅客權益與交通秩序的平衡。具體例子則可以是一位旅客攜帶手提行李放在行李架上,不佔用其他旅客的空間,因此符合該條規定。這些資料來自我最新的相關法規條文和解釋。
- 攜帶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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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