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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5 分鐘5 分鐘5 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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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註銷牌照或換發牌照前,應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條例第二章、第三章尚未結案之罰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之2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辦理過戶、註銷或換發牌照前,須繳清第二章與第三章尚未結案的罰鍰,否則監理手續無法完成。

Q · 罰單還沒繳,能過戶或報廢微型電動二輪車嗎?

不能,要先繳清罰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之2,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辦理過戶、註銷牌照或換發牌照前,必須繳清第二章(汽車)與第三章(慢車)尚未結案的罰鍰。只要名下有未結罰單,監理機關會擋住手續,車輛無法過戶、報廢或換牌,等於卡在原地。

白話解讀

想把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賣掉、報廢、或換牌照?先把罰單繳完。這條規定非常直白: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所有人要去監理站辦過戶、註銷牌照或換發牌照之前,必須先把所有還沒結案的交通罰鍰繳清。不只是慢車章節(第三章)的罰單,連汽車駕駛人章節(第二章)的罰單也算在內。這意味著如果你騎微型電動二輪車時違規被拍照、被攔查開了罰單,你不能靠「賣掉車」或「註銷牌照」來逃避繳罰款。監理站的系統會擋住你,手續直接辦不成。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之2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監理前置義務條文:所有人在辦理過戶、註銷牌照或換發牌照前,須先繳清第二章及第三章尚未結案之罰鍰,使罰鍰繳納成為車輛異動手續的必要條件。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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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罰單不繳會怎樣?真的會被強制扣款嗎?

會。交通罰鍰逾期未繳,主管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可查封銀行帳戶、扣押薪資甚至拍賣財產。微型電動二輪車罰鍰金額通常為1,200至3,600元,加上滯納金與執行費用,小錢會變成不小的麻煩。實務上若經濟困難,可向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

Q2我買二手微型電動二輪車,前車主的罰單會算在我頭上嗎?

不會,罰單跟人不跟車,前車主的違規由前車主負責。但若前車主有未繳罰鍰,監理站會擋住過戶,你付了錢卻拿不到正式過戶,車仍登記在前車主名下,騎出去等於無照駕駛別人的車。實務上二手交易一定要在監理站完成正式過戶後才付全款。

Q3罰單沒繳能過戶微型電動二輪車嗎?

不能。第69條之2規定過戶前須繳清第二章、第三章未結罰鍰,監理系統會擋住手續。

Q4第69條之2的繳清範圍包含哪些罰單?

包含第二章汽車駕駛人違規與第三章慢車違規兩章尚未結案的所有罰鍰,不限慢車。

Q5什麼叫尚未結案之罰鍰?

指已開立但尚未繳納或尚未確定結案的交通違規罰鍰,含逾期未繳與爭議中未確定者。

Q6微型電動二輪車和電動自行車是同一個嗎?

現行法上「微型電動二輪車」即原「電動自行車」改名後的車種,須掛牌登記並適用本條。

Q7微型電動二輪車過戶怎麼辦?

先查詢名下未結罰鍰→繳清→確認系統結案→再赴監理站辦理過戶。

Q8怎麼查名下有沒有未繳罰單?

上監理服務網或親赴監理站,以車主身分查詢名下所有未結交通罰鍰紀錄。

Q9微型電動二輪車罰鍰大概多少錢?

依第71條之1多為1,200至3,600元,逾期再加滯納金與行政執行費用。

Q10罰單繳不出來怎麼辦?

移送執行後可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比被強制扣薪更有彈性。

Q11第69條之2 vs 第9條之1差在哪?

69條之2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9條之1針對汽車,兩者都要求異動前繳清未結罰鍰。

Q12私下交車不過戶能避開這條嗎?

避不開。罰單仍掛在原所有人名下、終將進行政執行;買方私下交車形同無照駕駛他人車輛。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this_article_69_2compare_9_1
適用車種微型電動二輪車汽車
前置手續過戶/註銷/換牌前異動登記前
繳清範圍第二章+第三章未結罰鍰未結罰鍰
立法目的罰鍰確實執行、防脫產罰鍰確實執行、防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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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車種
微型電動二輪車
前置手續
過戶/註銷/換牌前
繳清範圍
第二章+第三章未結罰鍰
立法目的
罰鍰確實執行、防脫產

compare_9_1

適用車種
汽車
前置手續
異動登記前
繳清範圍
未結罰鍰
立法目的
罰鍰確實執行、防脫產

立法沿革 1

(1110419 增訂)

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註銷牌照或換發牌照前,應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條例第二章、第三章尚未結案之罰鍰。

立法理由修正通過。,,

  • 註銷名詞
  • 罰鍰名詞
(1110419 增訂)

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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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9-2 條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註銷牌照或換發牌照前,應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條例第二…」(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9-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9-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