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共用通行道路,其駕駛人違反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條文者,依各該條規定處罰。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之1規定,大眾捷運車輛行駛共用道路違規時,駕駛人比照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處罰。
Q · 輕軌開在一般馬路上違規,要用什麼法罰?
比照汽車處罰,沒有軌道優先特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之1,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如輕軌)行駛於與一般車輛共用的通行道路時,駕駛人若違反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例如闖紅燈、超速、違規變換車道,就依各該違反條文規定處罰,與一般汽車駕駛人完全相同。在這段共用道路上不存在「軌道車輛優先」的免責空間,舉發對象則依第7條之3以營運機構為被通知人。
輕軌列車和你的車共用同一條馬路,這件事正在越來越多城市發生。高雄輕軌、淡海輕軌,這些大眾捷運系統的車輛在某些路段就走在一般車道上,跟你的車並排行駛。問題來了:輕軌駕駛如果在共用道路上闖紅燈、超速、違規變換車道,該用什麼法罰?這條給了答案:比照汽車。第二章所有規範汽車駕駛行為的條文,全部適用在輕軌駕駛身上。立法者選擇這種「準用」寫法而不是逐條列舉,是因為各地輕軌系統的路線設計和行駛規則差異很大,一條一條寫會永遠追不上實際發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之1是一條準用性規範,規定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在與一般車輛共用的通行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若違反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即依各該條規定處罰,使輕軌等捷運車輛在共用路段適用與汽車一致的交通管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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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之1,輕軌在共用通行道路上適用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與一般車輛駕駛的法律地位相同。肇事責任由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依雙方違規事實判定,不會因對方是大眾運輸就自動偏向你的過失。事故後立刻拍下輕軌號誌狀態與路口標線,是鑑定的關鍵素材。
依交通處罰一般原則與第7條之3規定,逕行舉發以營運機構為被通知人。但駕駛人個人若違反汽車駕駛人相關規定,仍可能面臨記點或其他處分。若你因輕軌違規受損害,民事求償對象通常是營運機構,因其為僱用人,依民法第188條有連帶賠償責任。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之1,準用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依各該違反條文處罰,與汽車相同。
一條準用規範,讓大眾捷運車輛在共用道路上違規時比照汽車處罰,民國104年增訂。
輕軌與一般車輛並行或交織行駛的路段,相對於完全隔離的專用軌道。
讓某類情形比照適用既有規範而不逐條重寫,本條讓捷運車輛比照汽車規定。
報警保全現場 → 拍號誌與標線 → 記營運車號 → 申請事故鑑定 → 向營運機構求償。
依第7條之1,檢具行車紀錄器等違規證據向公路或警察主管機關檢舉。
由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依雙方違規事實判定,共用路段適用一般交通規則。
依其違反的第二章具體條文所定罰則計算,金額與汽車違規同款相同。
專用軌道享專用路權;共用道路準用汽車規定,無自動優先權。
逕行舉發依第7條之3以營運機構為被通知人,駕駛人個人違規另負相關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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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共用通行道路,其駕駛人違反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條文者,依各該條規定處罰。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考量未來相關地方政府所規劃之大眾捷運系統共用通行道路路線佈設方式及車輛行駛規定可能未盡相同,為避免逐條式列舉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違反規定之處罰,無法符合大眾捷運系統實際發展需要,未來尚須修正本條例相關條文,爰參照第三十二條動力機械違規行駛道路處罰之體例,增訂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共用通行道路,其駕駛人違反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條文者,依各該條規定處罰之規定。 三、現行汽車駕駛人駕駛車輛行駛道路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者,除處罰鍰外,另有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應並受處罰記違規點數、吊扣或吊銷其駕駛執照等之處分,考量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其車輛量體大,行駛共用通行道路時應更注意行車安全,爰嚴格規範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共用通行道路,其駕駛人違反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條文者,依各該條規定而有受處罰鍰、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應並受處罰記違規點數、吊扣或吊銷其汽車駕駛執照等之處罰,均應適用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一、本條新增。 二、考量未來相關地方政府所規劃之大眾捷運系統共用通行道路路線佈設方式及車輛行駛規定可能未盡相同,為避免逐條式列舉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違反規定之處罰,無法符合大眾捷運系統實際發展需要,未來尚須修正本條例相關條文,爰參照第三十二條動力機械違規行駛道路處罰之體例,增訂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共用通行道路,其駕駛人違反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條文者,依各該條規定處罰之規定。 三、現行汽車駕駛人駕駛車輛行駛道路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者,除處罰鍰外,另有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應並受處罰記違規點數、吊扣或吊銷其駕駛執照等之處分,考量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其車輛量體大,行駛共用通行道路時應更注意行車安全,爰嚴格規範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共用通行道路,其駕駛人違反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條文者,依各該條規定而有受處罰鍰、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應並受處罰記違規點數、吊扣或吊銷其汽車駕駛執照等之處罰,均應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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