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5-1 條

  1. 1.汽車駕駛人、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七條規定,經舉發後,不遵守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責令改正者,得連續舉發之。
  2. 2.違反本條例之同一行為,依第七條之二逕行舉發後,有下列之情形,得連續舉發: 一、逕行舉發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度或有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情形,其違規地點相距六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六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但其違規地點在隧道內者,不在此限。 二、逕行舉發汽車有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五十七條規定之情形,而駕駛人、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汽車修理業不在場或未能將汽車移置每逾二小時。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1授權對持續性違規連續舉發:違停未移車每逾二小時、高速公路超速相距六公里以上各開一張罰單。

Q · 違停被開一張罰單後繼續停,還會再被罰嗎?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1第二項第二款,逕行舉發違規停車後,駕駛人或車主不在場且車輛未移置者,每逾二小時得連續舉發一次,計時自第一次舉發起算累加,直到車輛移走為止。逕行舉發不會在車上貼通知,罰單直接寄到車主戶籍地,因此可能停了數小時才知道已被拍多張。

白話解讀

一張罰單你可能覺得沒什麼,六張同一天的罰單會讓你懷疑系統壞了。系統沒壞,第85條之1就是授權政府連續開罰的條文。它分兩種情況。第一種:你違停被開單了,警察叫你移車你不移,每開一次勸導你不理,就多一張。第二種更安靜也更致命:逕行舉發(照相機自動拍)。高速公路超速,只要兩台測速相機之間距離超過6公里或時間超過6分鐘或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每台相機都可以獨立開一張罰單。違停被拍照,人不在場或車沒移走,每2小時一張,自動累加。隧道內更沒有6公里的保護間距,你從頭超速到尾,每台相機都算。多數人打開信箱看到一疊罰單時才知道這條的存在,但那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1是連續舉發的授權條文,分兩種情形:其一為違規停車或臨停經交通勤務警察責令改正而不改正者,得連續舉發;其二為逕行舉發後,高速公路超速等違規於相距六公里、相隔六分鐘或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時,以及違停車輛未移置每逾二小時,均得各自構成獨立違規再行舉發。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高速公路一趟被拍好幾張超速罰單,合理嗎?

合法,只要每兩張之間符合『距離六公里以上』或『時間六分鐘以上』或『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任一條件。但隧道內例外,不受六公里距離限制。可用 ETC 通過紀錄比對每張罰單的時間和地點,不符合間距要件的就申訴。法條用的是『或』不是『和』,三個條件滿足其一即可連續舉發。

Q2違停被拍照但我不在場,回來車上也沒罰單怎麼知道?

逕行舉發不會在車上貼通知,罰單直接寄到車主戶籍地,所以可能違停六小時都不知道被拍了幾張。每兩小時一張的計時器從第一次拍照就啟動。常臨停辦事者建議養成查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 APP 的習慣,違規紀錄通常幾天內上線,比罰單寄到家更快。

Q3連續舉發會不會違反一事不二罰?

不會。司法院釋字第604號已認本條連續舉發合憲。其法律邏輯是違規狀態持續存在,每個法定間隔之後的違規狀態構成新的一次違規,屬對持續發生的複數行為分別處罰,而非對同一行為重複處罰。

Q4連續舉發是什麼?

對持續存在的違規狀態,依法定間隔分別開單,每段時空區間構成獨立違規,不是對同一行為重複罰。

Q5六公里、六分鐘、一路口是什麼意思?

高速公路超速連續舉發的擇一要件:相鄰兩張相距六公里以上、或相隔六分鐘以上、或經過一個路口以上。

Q6逕行舉發是什麼?

依第7條之2,不當場攔停而以科學儀器採證後寄發舉發通知,罰單寄到車主戶籍地。

Q7連續舉發和一般舉發差在哪?

一般舉發是單次違規開一張;連續舉發是違規狀態持續,依法定間隔可累加多張。

Q8違停連續舉發怎麼止損?

立刻把車移走,二小時計時器停止累加;每多停二小時就多一張。

Q9怎麼申訴不符要件的罰單?

逐張列出時間地點,比對是否符合六公里/六分鐘/一路口/二小時,不符者附地圖與計算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Q10怎麼查自己被拍了幾張?

查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 APP,違規紀錄通常數日內上線,比罰單寄達更快。

Q11連續舉發罰單怎麼繳?

每張各有獨立應到案日期,須個別處理不能合併,逾期未繳或未申訴會依基準加重。

Q12連續舉發 vs 一事不二罰差在哪?

一事不二罰禁止對同一行為重複罰;連續舉發是對持續違規以法定間隔切割成複數行為分別罰,釋字604認合憲。

🔒還有 10 題問答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