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9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交條例第89條已於民國100年11月刪除,交通裁決救濟改依行政訴訟程序,現行依據為同條例第87條。
Q · 道交條例第89條還有效嗎?交通官司還能準用刑事訴訟法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9條已於民國100年11月刪除。原本它規定法院受理交通事件準用刑事訴訟法,但同年行政訴訟法增訂「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專章後,交通處分不服一律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本條失去存在必要而刪除。現行救濟依據見本條例第87條。
白話解讀
舊制時代,交通事件視同類刑事事件,法院處理時準用刑事訴訟法,相關處理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訂定。民國一百年行政訴訟法增訂「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專章,將交通處分救濟完全納入行政訴訟體系。本條的準用依據及處理辦法授權都失去必要,同年十一月刪除。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9條為已刪除條文,原為交通事件司法救濟之過渡性程序規範,規定法院受理交通事件準用刑事訴訟法,並授權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訂定處理辦法;民國100年交通裁決事件改納行政訴訟體系後刪除。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道交條例第89條為什麼被刪除?▾
因民國100年行政訴訟法增訂「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專章,交通處分救濟全面改走行政訴訟,本條準用刑事訴訟法的依據失去必要,同年11月刪除。
Q2道交條例第89條是什麼?▾
已刪除條文,原為交通事件司法救濟的過渡程序規範,規定法院受理交通事件準用刑事訴訟法。
Q3第89條為什麼被刪除?▾
民國100年行政訴訟法增訂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專章,本條準用刑事訴訟法的依據失去必要。
Q4「準用刑事訴訟法」是什麼意思?▾
指法律未設規定時,比照刑事訴訟法的程序規定辦理;本條刪除後已不再適用。
Q5條文標示「(刪除)」代表整部法規失效嗎?▾
不是。只是單一條次刪除,道交條例整部仍有效,僅第89條功能被取代。
Q6現在對交通裁決不服要怎麼救濟?▾
向管轄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依本條例第87條,不再走刑事程序。
Q7交通裁決事件訴訟要繳裁判費嗎?▾
交通裁決事件徵收裁判費,金額較一般行政訴訟低,依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計算。
Q8提起交通裁決行政訴訟有沒有期間限制?▾
有,須於收到裁決書後法定不變期間內提起,逾期裁決確定。
Q9怎麼查第89條被刪除前的舊條文內容?▾
至全國法規資料庫該條的「沿革」頁,可查歷次修正與刪除前全文。
Q10交通裁決走行政訴訟 vs 舊制準用刑事訴訟法差在哪?▾
舊制由普通法院刑事程序處理,新制改由行政訴訟庭依行政救濟程序審理,性質與管轄都不同。
Q11條文「刪除」vs「廢止」差在哪?▾
刪除是移除單一條次、母法續存;廢止是整部法規失效。第89條屬前者。
Q12第89條 vs 第87條差在哪?▾
第89條是已刪除的舊救濟過渡依據,第87條是現行交通裁決不服的救濟條文。
🔒還有 10 題問答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