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列。
- 在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之處所,自行車得比照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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