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45 條

  1. 1.汽車或拖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實施臨時檢驗: 一、車身、引擎、底盤、電系或其他重要設備變更調換。 二、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經送廠修復。 三、出廠十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
  2. 2.機車出廠六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者,應申請實施臨時檢驗。但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起,機車出廠五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者,亦同。
  3. 3.公路監理機關於必要時,得實施臨時檢驗。對於出廠十年以上或行駛有安全之虞之汽車及拖車,應按所轄管之汽車數量比例訂定年度計畫,實施臨時檢驗。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5 條規定,車輛重要設備變更、事故重大修復、出廠十年以上過戶(機車五年以上)須申請臨時檢驗。

Q · 中古車有臨時檢驗紀錄代表什麼?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5 條,車輛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送廠修復後,必須申請臨時檢驗,這筆紀錄會留在車籍資料中。因此中古車若有臨時檢驗紀錄,通常代表它曾發生重大事故並進廠維修。買中古車前向監理機關調閱車籍資料、查有無臨時檢驗紀錄,是判斷事故史最可靠的官方證據,比賣家口頭說明可靠得多。

白話解讀

你車禍後送廠修好了,覺得一切回歸日常。法律不這麼想。重大事故損壞修復後、引擎或底盤等重要零件變更、出廠十年以上要過戶,這三種情況都觸發臨時檢驗的義務。為什麼這條對你重要?因為買中古車最大的陷阱就是「事故車翻修」。賣家把車修得跟新的一樣,但結構強度可能已經回不來了。這條法律用「臨時檢驗」這個機制,強迫重大修復後的車輛回到監理機關接受檢視。同樣關鍵:機車出廠五年(民國 95 年 6 月 15 日後標準)以上要過戶就要臨時檢驗。很多人買二手機車根本不知道這件事,賣家不會主動告訴你。

法律定性

臨時檢驗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5 條規定的非定期車輛檢驗機制:當車輛發生重要設備變更調換、因交通事故重大損壞送廠修復、出廠十年以上汽車(或五年以上機車)辦理過戶等特定事件時觸發,由公路監理機關以客觀儀器檢視車輛是否仍符合安全規格,藉以把關結構受損卻外觀完好的危險車輛。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車禍修好後一定要做臨時檢驗嗎?

依本條第二款,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並送廠修復的,要申請實施臨時檢驗。「重大損壞」沒有絕對標準,但牽涉到車身結構、底盤、引擎、電系等重要設備就算。內行人提示:賣家不會主動告訴買家車輛有過重大事故,臨時檢驗紀錄是中古車交易時最重要的線索之一,買中古車前一定要查車籍資料。

Q2二手機車過戶為什麼要做臨時檢驗?

本條第二項規定機車出廠六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要做臨時檢驗,但自民國 95 年 6 月 15 日起改為五年以上。內行人提示:很多賣家是個體戶不熟悉這條,過戶當天才被監理機關告知卡關。買二手機車前先確認年份和檢驗狀態,避免過戶當天才發現問題。

Q3公路監理機關說要臨時檢驗我的車,我可以拒絕嗎?

不能。本條第三項規定公路監理機關於必要時得實施臨時檢驗,特別是出廠十年以上或行駛有安全之虞的車輛。內行人提示:被通知後拒檢的後果比配合受檢嚴重得多,可能直接吊扣牌照。如果你覺得通知有問題,配合受檢後再循行政程序申訴比較不傷。

Q4臨時檢驗是什麼?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5 條規定、由特定事件觸發的非定期車輛檢驗,目的在事故或變更後即時把關安全規格。

Q5臨時檢驗和定期檢驗差在哪?

定期檢驗按車齡固定週期實施;臨時檢驗則由設備變更、事故重大修復、老車過戶等事件觸發。

Q6什麼叫車輛重大損壞?

牽涉車身結構、底盤、引擎、電系等重要設備的損壞,外觀修復後結構強度仍可能受損。

Q7車籍資料是什麼?能看到什麼?

監理機關登載車輛異動、檢驗、過戶歷史的官方紀錄,可查得有無臨時檢驗紀錄判斷事故史。

Q8中古車臨時檢驗紀錄怎麼查?

到監理機關申請車籍歷史資料即可查得,規費約一百多元,是比賣家口頭更可靠的事故史證據。

Q9車禍修好後怎麼申請臨時檢驗?

備齊行車執照與身分證明,至所轄監理站或代檢廠登記受檢,車輛駛入檢驗線受檢。

Q10臨時檢驗要花多少錢、多久?

汽車檢驗規費數百元、機車較低,現場受檢約數十分鐘,不合格者另須整修覆驗。

Q11怎麼確認自己的車要不要做臨時檢驗?

對照三情形:重要設備變更、事故重大修復、出廠十年以上汽車或五年以上機車過戶,任一符合即須申請。

Q12臨時檢驗 vs 定期檢驗 哪個跟過戶有關?

出廠十年以上汽車、五年以上機車過戶連動的是臨時檢驗;定期檢驗與過戶無直接關係。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臨時檢驗定期檢驗
觸發方式特定事件觸發(變更/事故修復/老車過戶)依車齡固定週期
目的重大事件後即時把關安全規格週期性確認車況維持合格
中古車意義紀錄等同事故病歷,是車況線索僅反映例行車況
過戶關聯出廠十年以上汽車、五年以上機車過戶為法定要件與過戶無直接連動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道路運送車両法 第63条(臨時検査)
🇰🇷 韓國자동차관리법 제43조(자동차검사 - 임시검사 포함)
🇨🇳 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13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 德國§ 19 StVZO(Betriebserlaubnis bei Änderungen)/ § 29 StVZO(Hauptuntersuchung)
🇫🇷 法國Code de la route, art. R323-1 et s.(contrôle techniqu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