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1條規定駕照型式由交通部定之,國際駕照則依國際道路交通公約辦理,須搭配本國駕照使用。
Q · 台灣國際駕照可以全世界通用嗎?
不行,要看當地國家承不承認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1條第二項,國際駕照型式與許可駕駛車類依「國際道路交通公約」辦理。它本質是台灣駕照的多語翻譯加公約背書,必須搭配本國駕照本人使用,能不能上路、租得到車、出事能否理賠,取決於目的國對台灣國際駕照的承認狀態與年限,並非萬能通行證。
你以為「國際駕照」是萬能通行證?這條告訴你它其實是有條件的工具。本條短短兩句話做了兩件事:一、台灣駕照長什麼樣、什麼顏色、編號規則,全部交給交通部規定(不寫進規則本文,方便調整)。二、國際駕照不依台灣意志決定,必須依照「國際道路交通公約」辦理。這個公約是1949年聯合國日內瓦公約,台灣以前是簽署國,但因為國際處境特殊,許多國家對台灣國際駕照的承認狀態並不一致。你拿著國際駕照去日本、歐洲、東南亞,能不能直接上路、租得到車、發生事故能不能理賠,看的不是這張卡片本身,而是當地國家對台灣國際駕照的承認與否。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1條為駕照型式授權規範:第一項將汽車駕駛執照之型式、顏色、編號授權交通部訂定;第二項規定國際駕駛執照之型式與許可駕駛車類依國際道路交通公約辦理,構成國內駕照樣式與國際駕照承接的行政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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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駕照向各監理站申請,需本人台灣有效駕照、護照、規費約250元,當天可拿。它不是獨立駕駛資格,而是台灣駕照的多語言翻譯加國際公約背書,使用時必須同時攜帶國際駕照與本人台灣駕照。國際駕照效期最多三年,但多數國家只承認入境後最初六個月,逾期須在當地考駕照。
第51條第一項規定型式、顏色及編號由交通部訂定,新舊版式在有效期內都合法。不同顏色代表不同車類而非新舊。102年7月1日後新領普通駕照已免定期換發,舊版只要在有效期內或屬免換族群仍有效,不必為顏色不同特地去換。
持有效台灣駕照向監理站申請,備護照、照片、規費約250元,當天可領,效期最長三年。
規定駕照型式由交通部訂定、國際駕照依國際道路交通公約辦理的行政授權條文。
本國駕照的多語翻譯加公約背書,無獨立駕駛資格,須搭配本國駕照本人使用。
代表車類(普通、職業等)而非新舊,由交通部依本條訂定。
備本人台灣駕照、護照、照片、規費約250元,向任一監理站臨櫃申請,當日核發。
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或目的國駐華機構查承認狀態與承認年限。
規費約新台幣250元,當日可領。
國際駕照+本人台灣駕照原件+護照,三者缺一不可。
台灣駕照是駕駛資格本體,國際駕照只是翻譯背書,須搭配前者,且僅在承認國有效。
國際駕照僅短期有效(多國約六個月),長期居留須在當地考領當地駕照。
| 項目 | 台灣駕照 | 國際駕照 | 當地駕照 |
|---|---|---|---|
| 獨立駕駛資格 | 有 | 無(須搭配本國駕照) | 有 |
| 效期 | 依車類 | 最長3年,多國僅認約6個月 | 依當地 |
| 承認範圍 | 境內 | 依當地承認狀態 | 該國境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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