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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3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車道預告標誌「輔1」,用以預告前方道路車道配置情形。
  2. 本標誌為藍底白色圖案。其箭頭方向應與前方道路車道管制狀況一致,視需要設於車道管制路段前方適當位置。圖例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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