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7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車種專用車道標字,用於指示僅限於某種類型車輛行駛之專用車道,依規定行駛之車輛種類名稱標寫之。各類車種專用車道得以文字或圖案標繪之,標寫之文字依下表之規定: ┌─┬─┬─┬─┬─┬─┬─┐ │行│︵│︵│︵│︵│︵│︵│ │車│一│二│三│四│五│六│ │專│︶│︶│︶│︶│︶│︶│ │用│公│大│大│大│自│高│ │道│共│客│貨│型│行│乘│ │之│汽│車│車│重│車│載│ │車│車│ │ │型│ │車│ │輛│ │ │ │機│ │輛│ │名│ │ │ │車│ │ │ │稱│ │ │ │以│ │ │ │ │ │ │ │外│ │ │ │ │ │ │ │之│ │ │ │ │ │ │ │機│ │ │ │ │ │ │ │車│ │ │ ├─┼─┼─┼─┼─┼─┼─┤ │使│公│大│大│機│自│高│ │用│車│客│貨│車│行│乘│ │之│專│車│車│專│車│載│ │標│用│專│專│用│專│專│ │字│ │用│用│ │用│用│ └─┴─┴─┴─┴─┴─┴─┘
-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並配合車種專用車道線使用。本標字圖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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