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管制號誌依控制器運轉方式,分為定時、交通感應、及交通調整三種控制方法。並由控制器之連結狀況,執行獨立交岔口、路段連鎖或路網連鎖等不同範圍之交通控制。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5條,行車管制號誌有定時、交通感應、及交通調整三種控制方法,並且根據控制器之連結狀況,執行獨立交岔口、路段連鎖或路網連鎖等不同範圍之交通控制。根據這條規則,我們可以說行車管制號誌可以根據交通情況和控制器的狀況進行靈活的控制,以適應不同的交通需求。參考資料來自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