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法 第 35 條(違反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計畫之處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違反依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所核准之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計畫,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不改善者,處負責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廢止其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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