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郵政法 第 37 條(郵政人員之加重刑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郵政服務人員犯前條之罪或刑法第二百零二條或第二百零四條關於郵票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