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船舶法79

快速跳轉

小船所有人申請檢查、丈量,航政機關應派員前往就地實施或通知至指定港口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船舶法第79條所述,小船所有人若要申請檢查、丈量,航政機關應該派員前往就地實施或通知至指定港口辦理。例如,如果一位小船所有人希望對其船只進行檢查或丈量,根據這條法規,航政機關應該派員前往該船只所在地實施檢查或者通知船只所有人至指定港口進行辦理。

立法沿革 5

(0500120 全文修正)

小船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向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申請臨時檢查:   一、遇有損壞須入塢或上架修理時。   二、船身或機器之重要部份更換時。

(0631022 全文修正)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船長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未依法令規定領取有效證書擅自發航者。   二、無故不遵守指定之航路者。   三、航行期內超過載重線之限制者。   四、拒絕主管機關之查驗或違反停止航行之命令者。

(0721213 修正)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船長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依法令規定,領取有效證書,擅自發航者。   二、無故不遵守指定航路者。   三、航行期內,超過載重線之限制者。   四、拒絕主管機關查驗或違反停止航行命令者。

立法理由罰鍰數額上限提高十倍並增設下限,期能收處罰之實效。

(0910108 修正)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船長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領取有效證書,擅自發航者。   二、無故不遵守指定航路者。   三、航行期內,超過載重線之限制者。   四、拒絕主管機關查驗或違反停止航行命令者。

立法理由一、罰鍰貨幣單位改以「新臺幣」核計。   二、依船舶法核領之船舶證書種類繁多,為使違反此行政處分處以罰鍰之構成要件明確,第一款酌作文字修正。

(0991112 全文修正)

小船所有人申請檢查、丈量,航政機關應派員前往就地實施或通知至指定港口辦理。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六十九條移列。   二、配合修正條文第七十三條規定及實務作業之需,酌作文字修正,俾資精簡明確。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500120 全文修正)

小船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向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申請臨時檢查:   一、遇有損壞須入塢或上架修理時。   二、船身或機器之重要部份更換時。

(0631022 全文修正)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船長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未依法令規定領取有效證書擅自發航者。   二、無故不遵守指定之航路者。   三、航行期內超過載重線之限制者。   四、拒絕主管機關之查驗或違反停止航行之命令者。

(0721213 修正)

罰鍰數額上限提高十倍並增設下限,期能收處罰之實效。

(0910108 修正)

一、罰鍰貨幣單位改以「新臺幣」核計。   二、依船舶法核領之船舶證書種類繁多,為使違反此行政處分處以罰鍰之構成要件明確,第一款酌作文字修正。

(0991112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六十九條移列。   二、配合修正條文第七十三條規定及實務作業之需,酌作文字修正,俾資精簡明確。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船舶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船舶法第 79 條規定:「小船所有人申請檢查、丈量,航政機關應派員前往就地實施或通知至指定港口辦理。」(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船舶法第 7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船舶法第 7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9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