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在服務期間死亡者,雇用人應給與平均薪資六個月之喪葬費。
根據船員法第48條規定,船員在服務期間死亡時,雇用人應一次給付平均薪資六個月之喪葬費。依據最高法院四十四年度台上字第五一五號判例意旨,船員法的喪葬費及死亡補償範例就是一個具有參考價值的案例。
船員在服務期間死亡者,雇用人應給與平均薪資六個月之喪葬費。
立法理由一、參照海商法第七十四條,明定喪葬費之給付標準。 二、採平均薪資為計算標準,但給付月數由現行海商法之 三個月增為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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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照海商法第七十四條,明定喪葬費之給付標準。 二、採平均薪資為計算標準,但給付月數由現行海商法之 三個月增為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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