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飛行場進近區域以內之建築物,交通部得依照飛航安全標準,加以限制。
航空器在飛航中,機長為負責人,並得為一切緊急處置。
航空器不得飛越禁航區。 航空器於飛航限航區及危險區,應遵守飛航規則之規定。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原條文第三十九條移列。 二、增訂第二項「限航區及危險區」之管制,俾資規範。
飛行場進近區域以內之建築物,交通部得依照飛航安全標準,加以限制。
航空器在飛航中,機長為負責人,並得為一切緊急處置。
一、條次變更。原條文第三十九條移列。 二、增訂第二項「限航區及危險區」之管制,俾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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