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民用航空法 第 99-4 條

  1. 1.超輕型載具活動之空域,由交通部會同國防部劃定,必要時得廢止之。
  2. 2.前項空域,不得劃定於國家公園及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之上空。但農業區、風景區或經行政院同意之地區者,不在此限。
  3. 3.第一項空域,民航局得依國防或維護飛航安全或公共利益之需要,訂定使用期限或其他使用上之禁止、限制事項,並公告之。
  4. 4.活動團體應將前項之公告事項,轉知其會員遵守。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條的具體解釋及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