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航空站、飛行場及其鄰近地區供航空器進場或繞場之飛航安全以下列範圍為標準:
一、進場面:
(一)臺…」(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