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發展觀光條例 第 5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經營管理良好之觀光產業或服務成績優良之觀光產業從業人員,由主管機關表揚之。
  2. 前項表揚之申請程序、獎勵內容、適用對象、候選資格、條件、評選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