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值日由員工輪值之,各分所暨疫病監視中心因工作情形特殊,擔任檢疫及疫病中心工作人員,星期、例假、週末仍須輪流出勤,採輪班制,並擔任分所及中心行政值日,必要時得臨時辦公。行政值日規定另訂之。
對於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辦事細則第 33 條的釋義,根據該條規定,該所的工作人員值日及輪班制度需要適應特殊工作情形,包括星期、例假、週末都需要輪流出勤,並且必要時需臨時辦公。同時也規定了行政值日需要另外另行規定。 這條條文可以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辦事細則第 33 條的規定,該所的工作人員需要遵守輪班制度,即使在週末或例假也需要出勤。這樣的規定是為了應對緊急情況或特殊工作需要。例如,如果某一分所需要在週末進行緊急檢疫工作,根據這條規定,工作人員需要輪流出勤,以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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