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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醫療法 第 23 條

  1. 1.醫療機構歇業、停業時,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2. 2.前項停業之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於屆至日起三十日內辦理歇業。
  3. 3.醫療機構未依前項規定辦理歇業時,主管機關得逕予歇業。
  4. 4.醫療機構遷移者,準用關於設立及開業之規定。
  5. 5.醫療機構復業時,準用關於開業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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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醫療法第 23 條規定醫療機構歇業停業須 30 日內報備查,停業最長一年,逾期主管機關得逕予歇業,遷移與復業準用設立開業規定。

Q · 診所停業最長可以停多久?超過會怎樣?

依醫療法第 23 條第二項,醫療機構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於屆至日起三十日內辦理歇業。若未依規定辦理,依第三項主管機關得逕予歇業,註銷其開業執照。此外歇業、停業均須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白話解讀

你家巷口那間開了三十年的小診所,某天突然鐵門拉下、貼一張「暫停營業」的紙,然後一年、兩年過去都沒再開。對你來說可能只是少了一個看病的選項,但對法律來說,這間診所現在處於一種「不該存在的狀態」。本條把醫療機構的「歇業」「停業」「遷移」「復業」四種狀態的程序綁死:停業只能停一年,超過就算你不想,主管機關也會替你辦歇業;遷移要重新走設立程序;復業要重新走開業程序。為什麼這麼嚴格?因為一間「掛著醫療機構執照但實際沒在運作」的場所,可能變成密醫、藥品流竄、執照租借的溫床。這條看似行政枝節,實際上是公衛體系防火牆的一塊磚。

法律定性

醫療法第 23 條為醫療機構開歇業管制的程序性規範,明定歇業、停業須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報請備查、停業以一年為限逾期辦歇業、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逕予歇業,並規定遷移準用設立及開業規定、復業準用開業規定,確保執照狀態與實體運作持續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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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醫療法第 23 條是什麼?

規範醫療機構歇業、停業、遷移、復業四種狀態的程序與時限。

Q2診所停業最長可以多久?

一年。逾一年須於屆至日起 30 日內辦歇業。

Q3什麼是逕予歇業?

停業逾期未辦歇業時,主管機關得直接替你辦歇業並註銷執照。

Q4診所歇業要在幾天內報備?

事實發生後 30 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Q5診所搬家算遷移嗎?要重新申請嗎?

算。遷移準用設立及開業規定,等於重新審查一次。

Q6停業後想重新看診要辦什麼?

復業準用開業規定,需重新確認設備、人員、執照狀態。

Q7停業跟歇業差在哪?

停業是暫時、最長一年;歇業是終止營運、註銷執照。

Q8停業期間別人能用我的執照看診嗎?

不能。冒用恐構成密醫罪(醫師法第 28 條),刑責更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停業歇業遷移復業
性質暫時中止營運終止營運、註銷執照變更地點停業後恢復營運
期限最長 1 年無固定期限停業 1 年內
程序30 日內備查30 日內備查準用設立及開業(重新審查)準用開業(重新審查)
逾期後果逾 1 年得逕予歇業未經核准不得營業未完成程序不得營業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日本医療法(病院・診療所の休止・廃止・再開の届出制度)
🇰🇷 韓國의료법(의료기관 휴업·폐업 신고 제도)
🇨🇳 中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停业、注销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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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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