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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醫療法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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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二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規定或擅自變更准之廣告內容。 二、違反中央主管機關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所定之辦法。 三、醫療機構聘僱或容留未具醫師以外之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應由特定醫事人員執行之業務。
  2. 2.醫療廣告違反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規定或擅自變更核准內容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外,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吊銷其負責醫師之醫師證書一年: 一、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 二、以法墮胎為宣傳。 三、一年內已受處罰三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醫療法第103條規定醫療廣告違反第85、86條者罰5到25萬元,內容虛偽誇張或一年內違規三次得停業並吊銷負責醫師證書一年。

Q · 醫美廣告寫「保證有效」會被罰嗎?

會,一次罰5到25萬,一年三次停業吊照

依醫療法第103條第1項,醫療廣告違反第85條、第86條(內容或方式限制)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若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同一機構一年內已受處罰三次,依第2項得再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並吊銷負責醫師之醫師證書一年。「保證」「根治」「不滿意退費」等字眼即屬典型違規。

白話解讀

醫美廣告滿天飛,但你可能從沒想過,那些「保證有效」「最快見效」「不滿意全額退費」的字眼,本身就是違法的。第85條和第86條劃出了醫療廣告的紅線,這條103條就是執行那條紅線的鞭子。一次罰5萬到25萬。但這條真正的殺手鐧在第二項:一年內違規三次,不是罰更多錢,是直接停業1個月到1年,加上吊銷負責醫師的醫師證書一年。換句話說,前兩次是學費,第三次是出局。第一項第三款還藏著另一個重點:診所聘僱沒有醫事人員資格的人去打針、施作侵入性療程,一次就5到25萬。很多醫美店的「美容師」其實沒有任何醫療資格,這條告訴你,這不是業界慣例,這是違法。

法律定性

醫療法第103條為醫療廣告與聘僱違規的罰則條款,採累進處罰設計:醫療廣告違反內容(第85條)或方式(第86條)限制者罰鍰5萬至25萬元;若內容虛偽誇張、以非法墮胎為宣傳,或一年內已受處罰三次,則升級為停業處分、廢止開業執照並吊銷負責醫師證書一年。第1項第3款另罰醫療機構聘僱無資格者執行應由特定醫事人員執行之業務。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醫美廣告寫「保證有效」「不滿意退費」算違法嗎?

算。這違反第85條對醫療廣告內容的限制,依本條第1項罰5萬到25萬。「保證」二字就是典型紅線,因為醫療結果有個體差異,不可能保證。「不滿意退費」雖看似商業承諾,但在醫療廣告領域被視為對療效的隱含保證,同樣違法。檢舉時務必把整張廣告連同字眼一起截圖。

Q2在醫美診所被沒有醫師執照的人打針,能怎麼辦?

立刻保留證據:對方工作證或名片、對話、療程收據、目擊證人。向衛生局檢舉診所違反第103條第1項第3款(聘僱無資格人員執行特定業務),一次罰5到25萬,並可民事求償。許多店家辯稱「美容師只是協助」,但只要施作注射、雷射打孔等侵入性療程,就算協助也違法,重點在實際動作不在角色名稱。

Q3我幫醫美店代言被檢舉,我也會被罰嗎?

看你的明知程度。純粹代言且事前不知違法,行政機關通常不罰代言人;但若明知違法仍代言,可能依共同違法行為人處理(實務見解仍有爭議)。業配醫美前,向店家索取廣告合規檢視紀錄或律師意見書並截圖留底,事後若被檢舉,這是你已盡查證義務的關鍵證據。

Q4醫美廣告保證有效罰多少?

違反第85條,依第103條第1項罰5萬到25萬元,「保證」屬典型違規紅線。

Q5醫療法103條是什麼?

醫療廣告與聘僱違規的罰則,採累進設計:先罰錢,一年三次升級為停業吊照。

Q6什麼叫醫療廣告?

依第9條,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含對比照。

Q7醫療法103條第1項第3款罰什麼?

醫療機構聘僱或容留無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應由特定醫事人員執行之業務,一次罰5到25萬。

Q8醫療廣告違規怎麼檢舉?

截圖蒐證 → 向當地衛生局(非衛福部)檢舉,指明違反第85、86條或第103條第1項第3款。

Q9被無照人員打針怎麼蒐證?

保留對方工作證、現場對話、療程收據、目擊證人聯絡方式,每過一天證據都在流失。

Q10收到醫療廣告稽查通知怎麼處理?

依限回函陳述意見,取得廠商製作契約分散責任,確認是否第三次違規,必要時30天內提訴願。

Q11怎麼證明這次是第三次違規?

透過地方政府裁罰公開資訊查詢該機構過去一年違規紀錄,舉發時一併附上。

Q12醫療法103條 vs 102條差在哪?

102條罰1到5萬並限期改善,103條罰5到25萬且可升級停業吊照,103條重得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scenariopenaltybasis
一年內第1次違規罰鍰5萬至25萬元第103條第1項
一年內第2次違規罰鍰5萬至25萬元第103條第1項
一年內第3次違規停業1個月至1年或廢止開業執照,並吊銷負責醫師證書一年第103條第2項第3款
內容虛偽誇張或以非法墮胎宣傳除罰鍰外得停業、廢照、吊銷醫師證書一年第103條第2項第1、2款

penalty

一年內第1次違規
罰鍰5萬至25萬元
一年內第2次違規
罰鍰5萬至25萬元
一年內第3次違規
停業1個月至1年或廢止開業執照,並吊銷負責醫師證書一年
內容虛偽誇張或以非法墮胎宣傳
除罰鍰外得停業、廢照、吊銷醫師證書一年

basis

一年內第1次違規
第103條第1項
一年內第2次違規
第103條第1項
一年內第3次違規
第103條第2項第3款
內容虛偽誇張或以非法墮胎宣傳
第103條第2項第1、2款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医療法 第6条の5〜6条の8(医療広告規制)+ 第87条(罰則)
韓國의료법 제56조(의료광고의 금지 등)+ 제89조(벌칙)
中國《广告法》第16条(医疗广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德國Heilmittelwerbegesetz (HWG) §§ 3, 11 + ärztliche Berufsordnung (Werbeverbot)
法國Code de la santé publique art. R.4127-19 et R.4127-13 (interdiction de la publicité médicale)
美國FTC Act § 5 (deceptive advertising) + FDA / state medical board regulation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2

(0930409 全文修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二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規定或擅自變更核准之廣告內容。   二、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所定之辦法。   醫療廣告違反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規定或擅自變更核准內容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外,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吊銷其負責醫師之醫師證書一年:   一、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   二、以非法墮胎為宣傳。   三、一年內已受處罰三次。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1011127 修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二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規定或擅自變更核准之廣告內容。   二、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所定之辦法。   三、醫療機構聘僱或容留未具醫師以外之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應由特定醫事人員執行之業務。   醫療廣告違反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規定或擅自變更核准內容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外,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吊銷其負責醫師之醫師證書一年:   一、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   二、以非法墮胎為宣傳。   三、一年內已受處罰三次。

立法理由一、配合本次修正條文第二十三條,修正所引項次規定。   二、照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0930409 全文修正)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1011127 修正)

一、配合本次修正條文第二十三條,修正所引項次規定。   二、照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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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醫療法第 103 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二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醫療法第 10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醫療法第 103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