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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醫療法 第 72 條

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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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醫療法第 72 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知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者負行政與刑事責任。

Q · 醫院員工把我的病情跟別人講,違法嗎?

依醫療法第 72 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只要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你的病情或健康資訊,就不得無故洩漏。義務對象不只醫師,包含護理師、藥師、櫃台、清潔、實習生。例外只有三種:法定通報(傳染病、家暴)、依法應提供(檢警合法調取)、得到你的同意。除此之外的閒聊、外流,醫院會被裁罰,洩漏的個人還可能依刑法第 316 條負刑事責任。

白話解讀

你跟醫師說的每一句話,包括沒有寫進病歷的那些,都被一條法律罩著。「我之前有用過藥但不敢跟家人說」「其實我有同志性行為」「我懷孕了不想生」這些話一旦離開診間就會毀掉你的人生。本條讓所有在醫療場合工作的人,從醫師、護理師到櫃台行政、清潔人員,都背上同一個義務:他們因為工作而知道的你的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無故」是這條的核心:法定通報(傳染病、家暴)、依法應提供(檢警調的合法搜索票)、得到你的同意,這三種情況不算洩漏。除此之外,員工跟朋友聊天提到、櫃台跟其他病人講你的狀況、醫師在演講中沒去識別化就引用案例,都可能構成違法。違反者不只是醫院被罰,洩漏的個人也可能負刑事責任(刑法第316條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

法律定性

醫療法第 72 條為醫療保密義務的總則性規範,課予醫療機構及其全體人員一項守密義務: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的病情或健康資訊,除法定通報、依法提供、當事人同意三種情形外,一律不得洩漏,違反者並有行政與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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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醫療法 72 條是什麼?

醫療保密義務的總則,凡因業務知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都不得無故洩漏,義務對象涵蓋全院人員。

Q2「無故洩漏」的例外有哪些?

三種:法定通報(傳染病、家暴)、依法應提供(檢警合法調取)、得到病人同意。

Q3違反醫療法 72 條會怎樣?

醫療機構依醫療法第 103 條被裁罰;洩漏的個人可能依刑法第 316 條負刑事責任。

Q4櫃台、清潔人員也要保密嗎?

要。本條義務對象是「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只要因業務知悉就受拘束。

Q5家屬可以查我的病歷嗎?

未經本人授權不一定。沒有醫療目的或法定依據的查閱即屬無故洩漏。

Q6懷疑病歷被外流怎麼辦?

要求醫院提供電子病歷稽核軌跡,比對誰查閱過,再評估檢舉與刑事告訴。

Q7保險公司拿到我的就醫紀錄合法嗎?

須有你的明確授權;若是醫院員工未經同意提供,違反本條。

Q8醫師演講引用我的病例算洩漏嗎?

若未去識別化、足以辨認個人,可能構成無故洩漏。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法第134条第1項(秘密漏示罪)+個人情報保護法(要配慮個人情報)
🇰🇷 韓國의료법 제19조(정보 누설 금지)
🇨🇳 中國民法典第1226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 德國§ 203 StGB(Verletzung von Privatgeheimnissen)
🇫🇷 法國Code de la santé publique article L1110-4(secret médical)+ Code pénal article 226-13
🇺🇸 美國HIPAA Privacy Rule, 45 CFR § 16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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