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 3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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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四款所稱財產種類,指固定資產;第六款所稱財產總額,指資本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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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條的具體內容和相關參考資料。
- 第四十八條第四款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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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四款所稱財產種類,指固定資產;第六款所稱財產總額,指資本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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