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所定之罰鍰,於非法人之私立醫院,處罰其負責醫師。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2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