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治療所應以其申請人為負責人,對其業務負督導責任。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職能治療所應以其申請人為負責人,對其業務負督導責任。
立法理由明定職能治療所之申請人應為負責人,以對其業務負督導責任。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明定職能治療所之申請人應為負責人,以對其業務負督導責任。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