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醫事放射所之設立,應向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 醫事放射所設置標準,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有關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明定醫事放射所設立之申請程序及設置標準之訂定。
醫事放射所之設立,應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 醫事放射所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有關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配合修正條文第三條,將「衛生」二字刪除,原第一項及第二項酌修文字。
明定醫事放射所設立之申請程序及設置標準之訂定。
配合修正條文第三條,將「衛生」二字刪除,原第一項及第二項酌修文字。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