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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呼吸治療師法 第 16-13 條(報告及檢查之義務)

居家呼吸照護所應依法令或依主管機關之通知,提出報告;並接受主管機關對其人員、設備、衛生、安全、收費情形、作業等之檢查及資料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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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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